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信用产业园区建设 落实“信易租”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信用环境,全面落实“信易租”工作,按照《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发改财金〔2021〕86号)《新乡市“信易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新建房管〔2020〕10号)规定,结合“信易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信易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信易租”工作确定为“核心重要工作”落实。
二、各单位务必选择本辖区内特色产业园区作为试点,加强信用产业园区建设,落实“信易租”工作,明确激励对象、应用场景、激励措施等工作内容,切实形成信用产业园区特色示范经验。
三、各单位一是务必结合工作实际,不断积累本辖区“信易租”工作中好的做法与经验。二是做好完成“信易租”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典型案例等情况的上报及保存。
联系人:张建新 电话:0373-282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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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