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市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资源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豫建设计〔2025〕180号)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老城区和老街区专项调查工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老城区和老街区资源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以县(市、区)域为基本单元,以历史上都城、府城、州城、县城所在的老城区、老镇区为重点调查范围,以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卫所、驿城、寨堡、工矿等区域为补充,坚持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实事求是,在县(市、区)域内重点调查以下范围:
(一)1911年以前建成的,由老城墙、护城河等围合的城区、卫所、驿城、寨堡以及历史上无城墙但建设集中的区域。重点调查在城镇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历史遗存丰富、历史风貌集中的片区。
(二)1911年至1949年建成的,体现近代历史进程或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街巷、老广场、老校区、老厂区、老公园、老码头、老租界及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三)1949年至1978年建成的,体现新中国建设发展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工业区、老矿区、老居住区、老广场、老校区、老公园、单位大院,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等文化设施及周边地区,历史风貌集中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四)1978年以来,体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区域。重点调查老商贸区、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或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片区等。
(五)其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充分体现当代重要建设成就并形成广泛社会共识的区域,也可纳入调查范围。
二、征集要求
为确保征集到的线索真实有效,能够为后续的保护和研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请您在提供线索时,请尽可能包含以下信息:
1.具体位置(如XX街道XX路段、XX社区周边等);
2.历史背景、形成年代及主要特色(如历史事件发生地、传统产业聚集区、独特建筑风格等);
3.现存历史遗存情况(如古建筑、古树名木、老店铺、工业设施等);
4.相关历史文献、照片、口述资料等佐证材料;
5.线索提供者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续核实沟通)。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止。
四、参与方式
1.邮箱提交:将线索材料发送至相应县(市、区)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老城区老街区线索+线索名称。
2.电话反馈:工作日8:30-18:00欢迎拨打各县市区咨询电话反馈。
3.各县(市、区)专项工作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长垣市:联系电话:8887110,邮箱:sss1979@126.com
卫辉市:联系电话:4485194,邮箱:whszgck@163.com
辉县市:联系电话:6256015,邮箱:hxsdez@126.com
新乡县:联系电话:6331005,邮箱:xxxjsj@126.com
获嘉县:联系电话:4511015,邮箱:hjxzjjczk@163.com
原阳县:联系电话:7585701,邮箱:yyxjsj@126.com
延津县:联系电话:7106756,邮箱:yjzjj123456@126.com
封丘县:联系电话:8283998,邮箱:lw275286686@126.com
卫滨区:联系电话:2826121,邮箱:wbqjsj@126.com
红旗区:联系电话:3368017,邮箱:wy288ok@163.com
牧野区:联系电话:3054204,邮箱:myqcxjsj@163.com
凤泉区:联系电话:3918359,邮箱:xxsfqqjgj@126.com
五、工作要求
(一)线索提供者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虚构或伪造信息。
(二)线索涉及的个人隐私信息将严格保密,仅用于专项调查工作。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1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