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着力解决新市民、新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新乡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一、制订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房等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和建设,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6号)等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三十一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七条,介绍了文件出台背景,规定了适用范围、定义、面向群体、管理模式和各部门职责。
第二章供应及配租。共六条,规定了房源基本条件、申请审核配租方式、申请对象条件及资格终止等。
第三章合同及租金。共四条,规定了租赁合同期限、承租要求、租金定价、退租要求等。
第四章使用及运营。共七条,规定了闲置使用、管理职责、承租调换程序、取消承租资格和保障资格情形等。
第五章监督管理。规定了住房保障部门、产权单位、定向配租单位权利及义务。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