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加快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城市宜居水平,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制定的必要性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老年人上下楼困难问题日益突出,为切实解决“悬空老人”出行难题,提升既有住宅宜居品质,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我局印发《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一系列突破性举措,为加装电梯按下“加速键”,让更多居民早日实现“电梯梦”。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措施作为《新乡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新政办〔2020〕)44号)的补充条款。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十条,主要包括:
第一条,规定了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规定了电梯加装初步方案的制定要求。
第三条,建立了“一户申请即启动”机制,明确了业主参与表决的比例。
第四条,明确了初步方案、协议和设计方案公示、施工图审查、申请联合审查的流程。
第五条,规定了社区(村)、所在地街道(乡镇)要及时调解业主间的异议。
第六条,规定了电梯交付使用后,实施主体应履行的管理义务。
第七条,明确了加装电梯资金的筹集渠道。
第八条,明确了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加装电梯工作体系。
第九条,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相应职责。
第十条,明确了对依法开工项目,相关业主须提供必要便利。对无理阻挠破坏施工的行为,业主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索赔,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豫公网安备 41070202000849号